资本主导的十大食物安全事件连载之三十二:地沟油(4)

201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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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本主导的十大食物安全事件连载之三十二:地沟油(4)

                                                                                     蒋高明

    各地频禁地沟油

    频频爆发的地沟油事件,让国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程度,重拳出击地沟油就变得异常重要。从下面国家有关部委,各级政府,乃至国务院出台的各种文件中,可以预见犯罪分子从地沟中再捞油水的空间越来越小了。

       2009年11月26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福建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若干规定》,以地方立法形式,要求从事收集、运输、处置废弃食用油脂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为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法人,并依法申请经营许可证。产生废弃食用油脂的单位,应当将其提供给经依法许可的单位。违者将被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被依法暂扣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

       2010年3月底开始到4月中旬,福建漳州市卫生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严防“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专项监督检查。此次检查工作主要针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重要庆祝场所、旅游景区、车站、各类食堂及火锅店、小饮食店和加工油条的小餐饮店,重点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一次性筷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2010年3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25号)。《紧急通知》指出:因有媒体报道不法分子加工“地沟油”。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切实保护消费者饮食安全,迅速组织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

        2010年3月25日,重庆市商委于3月25日印发了《关于引导餐饮企业杜绝使用“地沟油”的通知》。按通知要求,全市餐饮企业必须建立完善油脂购销登记台账,来路不明的食用油一经查实,将予以罚没,并向媒体通报曝光。

       2010年3月26日,甘肃省卫生厅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严防“地沟油”和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开展对辖区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食用油脂的进货查验记录及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废弃油脂管理情况。

       2010年3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要求内蒙古各地严防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确保饮食安全。

       2010年3月31日,江苏扬州市召集卫生、工商、环保、商务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专题研究和部署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工作,讨论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的通知》,废弃食用油脂不能直接排入下水道,或以其他方式随意倾倒,如果违反《城市垃圾管理办法》,将给予5万元以下罚款。

       2010年4月1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本市食用油监管情况专题座谈会”,围绕如何让“地沟油”流入正规渠道,市人大代表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展开了一场“头脑风暴”,力求解开“‘地沟油’之困”,相关部门将各自“出重拳”,严格监管“地沟油”。

       2010年4月15日,合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方案》,部署全市打击违法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

       2010年5月4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决定组织开展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工作。

       2010年7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专项部署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整治与管理工作题,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011年12月12日,重庆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安部组织开展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中,重庆警方查获了一批涉“地沟油”案件,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这些战果对于净化食用油市场和维护群众食用油安全起到积极作用。

       2013年5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情况。根据新颁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将适用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进行定罪。

    与此同时,北京、南京、市长、春市、武汉、昆明、包头、长沙、银川等城市也纷纷出台地沟油整治的文件,部署地沟油清查行动,极大程度地遏制了地沟油非法产业蔓延。